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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 AI 立法進度時間軸,顯示已生效的專項規範與仍在推進的綜合立法

中國 AI 法通過了嗎?2026 立法進度與現行規範

中國尚未通過統一的人工智能法,也沒有公開草案送審。本文整理 2026 最新立法進度、已生效的生成式 AI 與標識規範,以及企業現在該做的合規檢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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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搜尋「中國 AI 法」「中國人工智能法」或「2026 AI 監管政策」,最重要的答案只有一句: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,中國尚未通過統一的《人工智能法》,也沒有公開草案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

目前進度是政策部門持續推進綜合立法,同時用多份專項規範管理已經上線的 AI 服務。這代表企業不能把「還沒有統一 AI 法」理解成沒有監管;生成式內容、深度合成、AI 標識和擬人化互動,現在都有可直接適用的要求。

如果你正在中國營運聊天機器人、AI 伴侶、數位人、內容生成或 Agent 服務,今天的行動重點是檢查現有規範,而非等待一部未公布的基本法。

中國人工智能法目前到哪一步?

2026 年 7 月 30 日,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在上半年發展改革形勢通報會中,把「加快人工智能法立法進程」列為下半年工作。這是主管機關公開確認立法方向的重要訊號,卻不等同草案已完成、已公開徵求意見或已送審。

再往前看,國務院公布的《2026 年度立法工作計畫》寫明要「完善人工智能治理,加快推進人工智能健康發展綜合性立法」。同一份計畫另外列出 14 件擬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律案,人工智能法沒有出現在這份清單裡。

因此,現階段可確認的進度是:

立法節點目前狀態
政策方向與研究已公開確認持續推進
法律名稱與主管架構尚未見完整官方草案
公開徵求意見尚未見統一人工智能法的公告
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尚未見公開紀錄
通過與施行尚未發生

看到「加快立法」時,應把它解讀為方向已確立、法條仍待公開。標題若直接寫成「中國 AI 法上路」或「草案正式出爐」,都超出了官方現有資料。

沒有統一 AI 法,現在由哪些規範管理?

中國採取按技術與場景逐步加上要求的做法。對產品團隊最有影響的文件包括:

  • 深度合成服務:要求服務提供者處理身分驗證、內容管理、安全評估與顯著標識等事項,2023 年 1 月 10 日施行。
  •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:面向中國境內公眾提供生成文字、圖片、音訊或影片的服務時,需注意訓練資料、個資、內容安全與服務規範,2023 年 8 月 15 日施行。
  • AI 生成合成內容標識:針對文字、圖片、音訊、影片與虛擬場景規定顯式及隱式標識要求,2025 年 9 月 1 日施行。
  • 擬人化互動服務:規範真人誤認、依賴風險、未成年人使用、自傷情境介入與告知義務,2026 年 7 月 15 日施行。細節可看中國擬人化 AI 與智能體規範整理

這些文件的適用對象、法律層級與執行方式不完全相同。企業做合規盤點時,應從產品實際功能判斷會碰到哪些規範,不能只用「我們是 AI 軟體」概括全部風險。

哪些 AI 產品風險最高?

第一類是直接面向一般使用者的生成式服務。產品若能生成可能公開傳播的文字、圖像或影片,內容安全、申訴機制、生成標識和資料來源會是基本檢查項目。

第二類是容易被當成真人的互動產品,例如 AI 伴侶、虛擬主播、數位員工和高度擬人的客服。它們需要處理 AI 身分提示、情感依賴、未成年人模式與危機事件。若想先了解陪伴型產品的使用者風險,可讀中國 AI 陪伴新規與家長檢查表

第三類是能替使用者執行操作的 Agent。只要涉及付款、發文、刪除資料、醫療或法律建議,權限邊界、人工確認、操作紀錄與停止機制都應列入設計。即使特定產品尚未被統一 AI 法點名,既有的網路、資料、消費者保護與產業規則仍可能適用。

企業現在該做的六項檢查

  1. 確認服務範圍:產品是否向中國境內公眾提供,功能是內容生成、擬人互動、深度合成,還是自動執行任務。
  2. 建立資料清單:記錄訓練、檢索與使用者上傳資料的來源、權利基礎、保存期限和刪除方式。
  3. 檢查內容標識:逐一測試文字、圖片、音訊、影片輸出是否符合可見與機器可讀標識要求。
  4. 降低真人誤認:在首次使用、長時間互動和高風險對話中,明確提示對方是 AI。
  5. 加入高風險中止點:付款、對外發布、刪除、健康與人身安全相關操作,預設要求真人確認。
  6. 保留可稽核證據:保存模型版本、政策版本、測試結果、事件處置與規則更新日期,方便回應檢查或申訴。

跨境團隊還要把中國規範與其他市場分開管理。台灣已施行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,歐盟則依風險類型分階段落實 AI Act;三者的法律架構、義務對象與施行節點不同。可搭配台灣人工智慧基本法風險框架歐盟 AI Act 透明度規範建立市場別清單。

下一個真正值得追蹤的訊號

接下來看到任何「中國 AI 法有新進度」的消息,可以依序找三種原始文件:公開徵求意見稿、國務院立法計畫中的送審安排、全國人大常委會議程或審議報告。只要仍缺其中任何一項,就不宜把政策宣示寫成法律即將施行。

對企業而言,統一立法的最大變數會是既有專項規範如何整合,以及主管機關、風險分級、跨境資料和違規責任是否出現新的共同標準。在那之前,已生效的規則就是產品上線門檻。

常見問題

中國人工智能法已經通過了嗎?

尚未。截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,官方資料只確認正在加快推進綜合性立法,未見完整草案公開徵求意見或送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。

中國目前沒有 AI 基本法,生成式 AI 還需要合規嗎?

需要。生成式 AI、深度合成、AI 內容標識與擬人化互動已有專項規範,網路安全、資料與消費者保護等既有法律也可能適用。

台灣公司沒有在中國設立公司,也會受影響嗎?

判斷重點是服務對象、提供方式、資料流向與當地合作關係。若產品實際面向中國境內公眾,應請熟悉當地規範的法律顧問確認義務,不能只看公司註冊地。

參考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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