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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色錄音室意象中,混音台把聲波分流成合成晶體波形與類比音軌,象徵 AI 音樂標示與創作來源透明

一半新歌是 AI:八大組織推 AI 音樂標示,台灣金曲獎早畫了同一條線

全球八大音樂組織 2026-07-10 共推自願性標籤 AI-Generated 與 AI-Assisted,只管錄音。標籤解決的是知情權,不是該不該用;真正戰場在 AI-Assisted 的灰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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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 年 7 月 10 日,全球音樂產業罕見地站在同一條線上:IFPI、RIAA、A2IM、WIN、IMPALA、葛萊美(Recording Academy)、SAG-AFTRA 與 Human Artistry Campaign 共同宣布一套通用的音樂標示制度,用兩個標籤把 AI 的參與程度攤開給聽眾看——AI-Generated(AI 生成)與 AI-Assisted(AI 輔助)。

先講最重要的三件事:這是自願性、非強制的標示,靠藝人、唱片公司與經銷商自我揭露;它目前只管錄音(sound recording),不碰詞曲、編曲、MV 或封面;而且它從一開始就設定成「全球通用、跨平台採用」的框架,而不是某一家串流的內規。

但對台灣的創作者與聽眾,這則新聞真正的重點不是「又多了一個標籤」。它把一個問題正式端上檯面:當一半的新歌已經是 AI 做的,你有沒有權利知道你在聽什麼? 而更值得說的是——這條線,台灣的金曲獎其實已經先畫過一次了。

兩個標籤,差在「誰唱、誰彈」

先把定義講清楚,因為兩者最容易被混為一談。

  • AI-Generated(AI 生成):生成式 AI 產出了錄音「全部或主要的創作元素」。RIAA 官方說明點名了具體情境:主唱人聲由 AI 生成、關鍵樂器演奏由 AI 生成,或整首歌純靠提示詞生成。視覺是黑底白色大寫「AI」。
  • AI-Assisted(AI 輔助):錄音「主要由人類創作、展現人類創意」,只有部分表現元素用了 AI,而且主唱與主要樂器仍由人類演奏。視覺是白底小寫「ai」。

看出分界了嗎?兩級標籤真正的分水嶺,不是「有沒有用 AI」,而是「主唱和主奏是人還是機器」。你用 AI 生成一段和聲墊底、清一段雜訊、生成一版 demo 編曲,只要人聲與主奏是你自己來,那是 AI-Assisted;一旦主唱或主奏由 AI 頂上去,就跨進 AI-Generated。

範圍也要提醒:這套標示目前只涵蓋錄音。你的歌詞是 AI 寫的、旋律是 AI 想的、MV 是 AI 生成的,都不在這次標籤範圍內——這是它自己承認的限制,也是灰帶的第一道裂縫。

為什麼是現在:一半新歌已經是 AI

支撐這套制度的,是幾個大到平台守不住的數字(每個都可點原始出處):

  • Deezer 官方揭露,2026 年 4 月平台每日新上架的音樂約有 44% 是 AI 生成,換算每天將近 7.5 萬首。
  • Apple Music 高層 Oliver Schusser 說,平台每月收到的上傳曲中,超過三分之一是「100% AI」。
  • Deezer 委託 Ipsos、橫跨八國九千人的調查則顯示:約 97% 的聽眾在盲測中分不出 AI 歌與真人歌,但有 80% 認為純 AI 的曲子應該被清楚標示。

換句話說,聽眾其實聽不出來,卻很想知道。這正是「標示」要補的那塊——它不是要禁掉 AI 音樂,而是把知情權還給聽眾。這一點,和先前寫過的 YouTube 與歐盟的 AI 揭露規則 是同一套邏輯:管的是「你有沒有被告知」,不是「能不能用」。

這跟 Tidal「斷金流」是兩件事

很容易把這則新聞和 Tidal 對純 AI 音樂去貨幣化 混在一起,但它們是兩種不同的動作。Tidal 是「斷錢」——純 AI 不給版稅、不能變現;這次的產業標籤是「貼標」——不談錢、不下架,只把資訊揭露給聽眾。一個是經濟制裁,一個是知情權。而且串流平台會不會採用還沒定案:代表 Spotify、Apple 等的 DiMA(Digital Media Association)只說在「觀察這個動作」,沒承諾跟進。標籤要真的出現在你手機的播放畫面上,還得看各平台買不買單。

台灣切點:金曲獎早畫了同一條線

這才是台灣讀者最該記住的一段。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,在第 37 屆金曲獎(2026)的報名須知裡,已經寫下這麼一條:「生成式 AI 軟體得做為輔助音樂創作及製作流程之工具,惟報名作品中全部由 AI 生成之部分(例如曲、歌詞、編曲、人聲等)不得參賽該類獎項。」

看出來了嗎——金曲獎用的判準,和 RIAA 兩級標籤幾乎是同一套:AI 可以當輔助工具,但核心創作元素一旦「全由 AI 生成」就出局。 金曲獎的「全 AI 元素 DQ」對應的正是 AI-Generated;「AI 當輔助、人做核心」對應的正是 AI-Assisted。差別只在,金曲獎管的是參賽資格、RIAA 給的是消費者標籤——但兩者都把線畫在「人類有沒有實質參與核心創作」,也與台灣智財局「純 AI、無人類創意投入者不受著作權保護」的立場一脈相承(延伸見 AI 著作權常見問題)。

那台灣的串流平台會跟進貼標嗎?結構上,壓力比 Spotify、Deezer 小很多。KKBOX、friDay 音樂都是授權曲庫制——歌曲來自唱片公司或經銷(如 KKBOX 的科科農場)合法授權,不開放任何人自助上傳,「AI 假歌灌爆平台」的問題在源頭就比較不成立;就查證所及,KKBOX 目前也查不到針對 AI 生成音樂的公開標示政策。所以台灣平台短期較可能的路,是在授權端接住這套 metadata(唱片公司若已標,平台順勢顯示),而不是自己蓋一套偵測。想把「該標/不用標」的原則整理成表,可參考 AI 內容揭露指南

敢說一句:真正的戰場在 AI-Assisted 的灰帶

標籤本身其實不難。純 AI 的那一端,各方共識很高——金曲獎 DQ、智財局不給著作權、Tidal 不給版稅、RIAA 貼「AI-Generated」,四把尺指向同一件事。真正沒人講清楚的,是 AI-Assisted 那一格到底能塞多少 AI。

RIAA 的定義說「主唱與主要樂器由人類演奏」才算 AI-Assisted——但編曲呢?和聲呢?混音母帶用 AI 呢?如果我用 AI 生成整段編曲、自己只唱了主旋律,這還算「主要由人類創作」嗎?這條線目前是模糊的,而且靠自我揭露,沒有第三方查核。也就是說,標籤能回答「這首歌用了 AI 嗎」,卻回答不了那個更難的問題——人類到底要參與多少,這首歌才算是「你的」作品。

所以我的判斷是:這套標籤是必要的第一步,它把知情權補上了,但它不是終點。對台灣創作者,實務動作很清楚:如果你走 AI 輔助,把人類參與的證據留好——你唱的主唱、你彈的主奏、你的 session 檔與改編紀錄。這份證據在金曲獎是參賽資格、在智財局是著作權主張、在未來的平台標籤上是「AI-Assisted 而非 AI-Generated」的憑證,一份三用。標籤決定的是別人怎麼看你的歌;證據鏈,決定那首歌到底算不算你的。

常見問題

AI-Generated 和 AI-Assisted 到底差在哪?

差在「主唱和主奏是人還是 AI」。依 RIAA 定義,AI-Generated 指主唱人聲、關鍵樂器或整首歌由生成式 AI 產出;AI-Assisted 指錄音主要由人類創作、主唱與主要樂器仍由人演奏,只有部分元素用了 AI。分界不是「有沒有用 AI」,而是「核心創作有沒有人類實質參與」。

這套標籤是強制的嗎?台灣的 KKBOX、Spotify 一定要標嗎?

不是。這是自願性、非強制的標示,靠藝人、唱片公司與經銷商自我揭露,也只涵蓋錄音、不含詞曲與 MV。串流平台是否採用尚未定案,代表 Spotify、Apple 的 DiMA 只說在「觀察」。KKBOX、friDay 是授權曲庫制、不開自助上傳,目前也查不到公開的 AI 標示政策,短期較可能是在授權端接住 metadata,而非自建偵測。

用 AI 做的歌,能報名金曲獎嗎?

可以用 AI,但不能「全靠 AI」。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在第 37 屆金曲獎報名須知明訂:生成式 AI 可作為輔助工具,但作品中「全部由 AI 生成之部分(例如曲、歌詞、編曲、人聲等)不得參賽該類獎項」。這和 RIAA 兩級標籤的邏輯一致——AI 當輔助沒問題,核心元素全 AI 生成就出局。

純 AI 生成的音樂,在台灣受著作權保護嗎?

不受保護。台灣智財局函釋認定,人類無實質創意投入、完全由 AI 演算完成的作品不受著作權保護;有人類創意投入的 AI 輔助作品才可能受保護,權利歸該自然人。所以純 AI 的歌,在金曲獎不能參賽、在著作權上拿不到權利、在 Tidal 也拿不到版稅——三條線指向同一件事。

參考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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